乐安一镇干部在同富公墓附近拾获一条金项链 警方公告:请失主尽快前往认领

乐安一镇干部在同富公墓附近拾获一条金项链 警方公告:请失主尽快前往认领

10月27日,江西抚州乐安县公安局发布公告:

10月26日,乐安县龚坊镇政府干部在同富村开展走访工作时,于同富公墓附近拾获金项链一条。为尽快找到失主、物归原主,镇干部第一时间将项链上交至龚坊派出所,现由派出所妥善保管,特此发布招领启事。

请项链失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项链相关特征信息(款式、克重、购买凭证、佩戴细节等),前往龚坊派出所核实认领,信息核对无误后办理认领手续。

一、认领方式及要求

1.认领地点:乐安县公安局龚坊派出所

2.认领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物权属证明: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该财物属于本人的原始凭证。

财物详细特征描述:对认领的财物品牌、新旧程度等尽可能准确、详细地描述。

报案证明(如有):如曾就该财物被盗、遗失报案,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回执或相关证明。

3.认领流程:认领人携带有效证件及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认领,工作人员将核对认领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对财物的描述。经核对无误,并确认该财物确系认领人所有且与案件无关后,依法办理发还手续。对无法提供充分有效证明或与实物描述不符的,将不予发还。

二、认领期限本次公告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7日。

三、重要提示:请失主尽快前往认领。也请广大村民朋友帮忙转发转告,助力金项链早日回到主人手中!为拾金不昧的龚坊镇干部点赞!

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或认领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上缴国库或作其他合法处理。请认领人务必如实提供信息和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冒领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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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乐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