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民称网购机器狗买到“翻新机”起诉商家 法院多轮调解

上饶市民称网购机器狗买到“翻新机”起诉商家 法院多轮调解

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机器狗后,发现设备存在打磨、补漆痕迹及电池循环记录,怀疑商家以翻新机冒充新机,遂诉请“退一赔三”。经法院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文/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马小翠 林真 记者江国稳

网购机器狗买到“翻新机”?

上饶市民韩某一直对智能机器人、机器狗类产品情有独钟,此前已购买过多款类似产品。

2026年5月,韩某在某电商平台自营旗舰店看到一款某品牌机器狗,宣传页面显示为全新正品,支持跑跳、骑乘等功能,既能满足孩子的玩耍需求,也能作为科技启蒙礼物。韩某当即下单,实付7900元,满心期待在“六一”给孩子一个惊喜。

收货后,韩某像往常一样仔细查验设备。然而,随着检查的深入,他的心情逐渐变得沉重。韩某发现设备单条后腿存在明显的人工打磨痕迹,还有二次补漆和飞漆现象,机身多处有磕碰划痕,这些都不像是全新产品应有的痕迹。更让他起疑的是,设备后台显示电池循环次数已达5次。

“花全新机的钱,收到的却像是翻新机?”韩某越想越不对劲。他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并先后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希望商家给出合理解释并妥善处理,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韩某认为商家涉嫌以翻新二手机冒充全新机销售,构成消费欺诈,遂将商家诉至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并给予3倍赔偿。

法官多轮调解化纠纷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厂家和商家坚持认为,涉案机器狗并非二手机,相关痕迹只是出厂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磨损,后续进行了修复处理,不影响产品性能和“全新”属性。双方围绕商品是否属于全新正品、是否构成欺诈、是否适用“退一赔三”等问题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开展多轮调解工作。一方面,法官向商家释明,涉案商品确实存在外观瑕疵及电池循环记录,商家应当正视问题;若确属翻新机,则可能构成消费欺诈,将面临“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法官也向买家释法明理,根据法律规定,商品存在瑕疵的,商家一般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而买家主张“退一赔三”,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商家存在欺诈、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过错。

承办法官认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电池循环达到几次即属于二手机”,也未对机器狗这类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制定专门的新旧认定标准。行业层面目前也缺乏针对机器狗等消费级智能机器人的统一认定标准。涉案产品是否为翻新机,仍需结合外观瑕疵、维修痕迹、运行数据、出厂检测记录及专业鉴定等综合判断。

经过反复沟通,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支付韩某价值2000元的电商购物卡,并交付价值1500元的某型号机器狗专用遥控器;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目前,相关赔偿已履行到位。

法官提醒,随着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消费产品进入家庭,消费者在收货后及时查验、留存订单页面、开箱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有助于更好维护自身权益。经营者也应如实披露商品状态,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