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南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南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26年10月25日南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审议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审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南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六、选举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七、选举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通过南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