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南昌市司法局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第三届市级人民监督员公开选任工作,面向全市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100名。
本次选任名额共计100名,采用单位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方式,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广大市民公开招募。根据选任要求,报名人员须年满23周岁,拥护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本次选任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指定报名链接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表、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南昌市司法局及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咨询电话了解详情。(洪观新闻记者 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