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兆恺)10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的若干举措》已于近日发布,推出16条措施,涵盖优化详细规划管理、推动土地综合开发、拓宽土地供应方式、完善产权登记服务、简化规划许可审批等重点内容,为我省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撑。
我省城市发展已进入存量提质增效关键阶段。2025年,我省城镇常住人口2899万人,城镇化率达64.8%。为推动城市更新与产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提质、新业态培育深度融合,迫切需要配套专项政策,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在规划管理上,我省推动详细规划与片区策划、项目方案联动衔接,科学确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通过健全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局部调整、技术修正等方式,高效响应“好社区”建设、产业提质升级等城市更新诉求,提升规划服务效能。
围绕存量空间盘活,我省鼓励各地制定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清单内项目优先实施功能转换、简化审批。可采取收储调规后重新供地,或通过签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由原使用权人继续开发。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类产业可享受过渡期政策,规定期限内无需变更用地性质、补缴土地价款,有效降低前期改造成本,助力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
我省创新存量用地利用模式,在现有土地混合开发政策基础上,正面清单内改造项目视同符合详细规划,免予规划调整。城市难以独立开发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地块,允许协议出让给相邻权利人连片改造。公园绿地在不改变原有功能、不破坏生态前提下,可适度配套休闲、文化科普、商业服务设施;批而未供和储备土地可短期利用,用于文旅、健身、农贸市场、园林绿化以及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政策支持自主更新,兼顾历史文化遗产活化。支持开展城镇危旧房改造试点,C级、D级危房或业主有改造意愿的房屋,可按楼栋、小区统一规划、整体报批重建。鼓励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适度提高容积率。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筑改为公益用途的,给予一定比例建筑规模奖励。
同时,我省丰富供地模式,通过带方案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支持各地出台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加装电梯、口袋公园、社区食堂等微更新项目免于办理规划许可,并细化不动产登记规则。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和培训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规划和土地问题,助力构建‘1+N’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举措,让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各方有依据、有参照,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作出更大贡献。”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涂迎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