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确:危旧房或业主有意愿可原拆原建

江西明确:危旧房或业主有意愿可原拆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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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新闻讯 全媒体记者杨文超报道:2024年5月,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7号两栋D级危楼被围挡围起,数月后两栋崭新的楼房拔地而起,居民也欢欢喜喜搬进了新房。这是业主申请原址重建危旧楼的鲜活案例,大江新闻也进行了跟进报道(详细报道点击链接《南昌两D级危楼业主欲自主筹资就地重建》)。

就在10月21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的若干举措》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了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适用范围、流程与支持政策。

城镇危旧房如何自主更新改造?《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明确,经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业主有改造意愿的城镇房屋,可以楼栋、小区为单元,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报批的原则,由业主向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提出重建申请,按规定编制实施方案,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手续。

除危旧房改造外,《若干举措》支持工业用地提质增效,鼓励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出资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适度提高容积率;在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区域,强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对将历史建筑调整为公益用途的,给予一定比例建筑规模奖励。

江西部分地方此前已有类似探索。鹰潭市余江区柴集巷通过原拆原建消除D类自建危房安全隐患,改造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新余市通过土地短期开发利用,将闲置储备土地建设为社区羽毛球馆,推动存量土地从“闲置等待”向“动态增值”转变;赣州市南康区创新“得地率”产权归集机制,推动老旧家具产业集聚区集中连片改造,带动传统产业提档升级。这些经验做法为下一步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资源奠定了基础。

来源:大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