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统一部署,鹰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6年9月17日至10月19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五大曝光
一
风险运输企业

二
事故多发隐患路段

三
突出违法车辆

四
终生禁驾名单
该时间段没有终生禁驾人员
五
典型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
2026年10月12日08时30分许,颜*驾驶赣LF1***6号小型新能源汽车,沿胜利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莲花菜场路段掉头时,与姚**驾驶沿胜利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段遇黄灯通行的赣L3***7号轻型箱式货车发生碰撞,而后赣LF1***6号小车失控与该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以及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当事人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有关“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颜*、姚**负同等责任。
三、温馨提示
依规掉头不越线,黄灯亮起不抢行。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鹰潭公安交管部门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鹰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