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部门联合发布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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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部门联合发布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自即日起,2026年成人高考、自学考试,2027年度国家、省公务员考试,以及202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硕士研究生考试、专升本考试等将陆续举行。为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不得进入校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在校园内张贴或聘请学生散发招生宣传材料。

2.严禁发布“包过”“保证录取”等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信息,不得以“命题(评卷)老师授课”及其他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参加校外培训。

3.依法依规进行价格公示,不得收取价格公示外的任何费用,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方式招生收费。

4.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5.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6.严禁为了吸睛引流在网络上制作、发布、转发、评论或跟风炒作不实信息。

7.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考试结果。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