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公布10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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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公布10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工贸、电力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现公布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引导从业人员主动排查隐患、积极上报问题,持续激发全员排查隐患主动性,进一步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案例一

永丰县某萤石有限公司赖某某在执行班前安全确认时,发现+138中段4号采场出矿进路顶板存在浮石并向带班矿领导报告,带班领导立即安排撬毛工进行撬毛处置,消除了安全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赖某某1000元奖励及通报表扬。

案例二

永丰县某酒店保安肖某某在巡逻发现消防逃生通道应急逃生指示牌指示方向错误后,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公司。公司接到隐患上报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工作人员更换应急逃生指示牌,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事后,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奖励肖某某现金200元,并予以通报表扬。

案例三

永丰县某制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钢结构工人邱某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靠公路山墙位置围挡被大风吹变形,有发生倾倒的隐患,上报项目部核实后,对隐患部位整改。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奖励邱某某200元。

案例四

永丰县藤田镇某液化气站配送员宁某某在开展随瓶安检过程中,发现用户气瓶橱柜存在燃气泄漏现象,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成功消除隐蔽性设备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决定给予宁某某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五

永丰县某米厂稻谷烘干中心安全员曾某某发现粮食烘干厂无谷物磨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收到报告后立即制定相关制度并在厂区张贴。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奖励安全员曾某某200元。

案例六

吉水县某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班组肖某某、黄某某在进行场站无功装置参数调节中发现二次电流采样电缆轻微松动导致电流采样不准确,肖某某、黄某某第一时间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上报隐患,企业迅速安排人员现场压牢紧固电流采样电缆后,SVG三相系统电流基本一致保持平衡,跟踪精度恢复正常,SVG缺陷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对肖某某、黄某某每人奖励1000元,并进行公示。

案例七

江西吉安某航运公司“赣吉水运5*8”轮在作业期间,巡查人员发现现场员工未按规定穿戴救生衣,存在人员落水的安全隐患,立即按照公司隐患上报流程向船舶管理人员报告。接报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对涉事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立即规范穿戴救生装备,并对全船开展了作业防护装备穿戴情况专项排查。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企业对上报隐患的巡查人员给予100元奖励,并进行公示。

案例八

吉安某导体有限公司机台作业现场,员工杨某在操作机台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触发机器自动保护装置,现场处置人员刘某某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处置,并按照公司隐患上报流程及时上报机台存在的问题隐患。接报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对机台隐患开展核查处置,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本次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有效规避了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企业对上报隐患的刘某某给予500元奖励,并进行公示。

案例九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员赵某在巡查期间,发现工业盐酸储罐底部排污孔法兰盲板存在穿孔问题,物料向外喷溅。赵某当即向上级汇报了该情况,随后处置人员赶赴现场,依照应急预案展开泄漏收集、盲板堵漏等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赵某给予500元奖励。

案例十

某畜牧有限公司吉水分公司员工杨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一分场1单元天花板突发火情。经核查,起火原因为保温灯插座老化,因过热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险情发生后,杨某第一时间向场部负责人上报情况。在场部统一指挥下,全体人员迅速响应、协同处置,成功将火情扑灭,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财产损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并进行公示。

来源:吉安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