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中共新干县委批准,新干县纪委监委对新干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东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东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岗位调整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兼职取酬;漠视群众利益,向群众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东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新干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东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