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乐安发布
乐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落实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管理行业秩序,净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以下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业乱象及腐败包庇问题,均可举报。
(一)市容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1.盘踞商圈、市场、沿街路段,垄断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管理,收取“保护费”“摊位费”,欺压、勒索流动摊贩及沿街商户的黑恶势力;
2.纠集闲散人员长期违规占道、出店经营,拒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拒、阻碍城管正常执法,辱骂、威胁、恐吓、围堵执法人员的行为;
3.恶意抱团扰乱市容管理秩序,煽动商户闹事、聚众对抗城市治理工作,制造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违法建设治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1.纠集黑恶势力、社会人员违规抢建、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牟取不正当利益;
2.在违法建筑排查、整改、拆除过程中,暴力阻拆、恶意缠访闹访、威胁恐吓工作人员,纠集人员对抗拆违执法的行为;
3.借违建整治,敲诈勒索、要挟、恐吓周边群众及业主,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渣土运输、市政环卫领域乱象线索
1.非法垄断辖区渣土运输、建筑垃圾清运、土方施工市场,强行承揽工程、恶意竞价、欺行霸市、打压同行的涉黑涉恶行为;
2.违规倾倒渣土、垃圾,夜间偷运偷倒,勾结相关人员规避监管、逃避处罚的乱象;
3.垄断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市政维修等外包服务,操纵招投标、恶意围标串标、违规转包分包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户外广告领域乱象线索
非法承揽户外广告设置、门头招牌业务,强制商户消费的行为。
(五)执法履职及腐败“保护伞”线索
1.城管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选择性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徇私偏袒;
2.利用执法权限、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违规放行,为违规经营、违建施工、非法运输提供便利;
3.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通风报信、干预案件办理、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为违法乱象站台撑腰的违纪违法线索。
(六)其他行业乱象线索
城市管理领域其他扰乱城市秩序、破坏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和商户合法权益、影响基层治理稳定的涉黑涉恶、突出行业乱象及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4-7138111
2.举报邮箱:lacsglj@126.com
3.来信地址:乐安南山公园北区广场旁乐安县城市管理局214室,3440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必须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如实提供问题发生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具体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
3.线索受理后,将严格按照程序登记、核查、研判、处置,对查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从严打击、依规追责。
乐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乐安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