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不让付钱”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拖欠技术工程款
江西
江西 > 产经 > 民声 > 正文

“县纪检不让付钱”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拖欠技术工程款

文/柳菁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温伟程

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大数据显示,该平台“营商帮办”栏目2026年第7期收到的投诉帖文已全部转办。近期投诉帖文较多的设区市为赣州市、上饶市和吉安市。

在帖文转办过程中,吉安市营商办、赣州市营商办、南昌市营商办等单位及时给予了回复。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账款支付、政企沟通等方面。截至记者发稿时,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拖欠设计服务费、万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检测费等情况反映后仍未收到回复。

反映① 请求撤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错误不良记录

●经营主体反映:该事务所因与彭泽县财政局对“到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招标条款理解存在分歧,经友好协商主动出具弃标函放弃中标。然而,彭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未充分核实,不仅将其错误列入“资质不达标,主动放弃”的不良记录,还额外错误重复添加1条无中生有的记录(造成“一事双罚”),导致企业信用评分下降、投标资格受限。恳求立即撤销全部错误不良记录、更正公示并出具书面说明。

彭泽县行政审批局:经核查,平台工作人员在录入时误将其他公司的弃标函上传至该公司,且重复操作导致出现两条扣分记录,属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针对重复错误扣分项,市局已于2026年9月23日予以撤销,消除了“一事双罚”;但关于另一条依据业主单位弃标函录入的扣分,因项目业主未提供撤销处分说明及证明具有正当理由的书面材料,县级平台无权自行撤销,已转告业主单位核实处理,并同意就错误录入行为向企业出具书面说明。

最新进展:重复扣分记录已于9月23日被市局撤销,平台已作更正,且已取得企业初步谅解;行政审批局已对操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向企业致歉,同时正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尽快就另一条扣分记录出具书面意见。

反映② 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拖欠技术工程款

●经营主体反映:该公司于2026年4月在中选《弋阳县NCLZ耕地专项整治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后签订合同,并按要求于同年5月15日完成全部工作量,还开具了3.8万元的发票。但截至发帖时,弋阳县自然资源局一直以“没有全部结案,县纪检不让付钱”为由拖欠工程款。

弋阳县营商办:业主单位已与投诉对象相关联系人进行了沟通,解释钱款支付需要按照财务制度完善相应流程,并表示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支付技术支撑费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最新进展:经营主体于9月30日向记者反馈,已收到该笔项目款。

反映③ 请求上高县对历史遗留厂房启动“一事一议”机制

●经营主体反映:企业自2011年起在上高县租赁土地,2015年至2017年建厂投产,已取得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累计纳税400余万元并带动40余人就业。近期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拆除其厂房,企业认为案涉问题属于政策调整、规划更新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并非主观违建,恳请启动“一事一议”机制,暂缓强拆并允许其补办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经核查,该厂自2015年起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厂,违法行为属实,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在办案期间拒不配合且逾期不履行,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0年出具的证明仅代表当时地类符合规划,并不代表违法用地合法。相关处罚及强制执行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将根据法院复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最新进展:企业已依法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案件正在复核审理阶段,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复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反映④ 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支付蟠龙堤项目工程尾款

●经营主体反映:公司于2022年完成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赣州市城市防洪蟠龙堤项目施工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2025年5月经财政局审定金额为612.4万元。现已过保修期且经财政审定,企业仅实收442.3万元,因经营困难多次催要剩余170万余元尾款未果。

赣州经开区营商办:经核查,企业所述情况属实,2025年12月已完成结算款审批1700947.36元(含3%质保金)。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统筹调度资金,后续将持续跟进资金落实进度。

截至9月23日,经营主体未收到还款。

最新进展:经营商帮办栏目转办,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9月30日向经营主体支付了15万元,并表示剩余款项将积极筹措、分批次支付。企业表示对方未告知余款具体还款时间和金额,无目的等待备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