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干县公安局关于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鄱阳湖生态安全屏障,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栖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负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野生动物栖息生态环境的法定义务,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侵占、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迁徙、繁衍生存区域。
三、严禁违反狩猎法律法规,使用枪支、毒药、爆炸物、电击设备、电子诱捕装置及猎套、猎夹、排铳、非法网具等法律法规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伤害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生态资源。
四、严禁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国家重点保护、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各类野生动物制品。
五、奖励与保密规定。凡群众举报上述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协助公安机关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现金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110、13647036098(余警官)
举报地址:余干县永安东路 2 号余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特此通告。
余干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余干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