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

江西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

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4〕58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柴油动力6-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柴油动力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13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30-5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4个机具分档调整购置补贴额,详见附件。

新的机具补贴额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