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3起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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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3起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王勤 记者朱海)2026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酒、掺假掺杂、“两超一非”、假冒侵权、“特供酒”虚假营销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10月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2026年3月,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有消费者反映饮用散装补肾酒后出现头痛、失眠、心悸等症状。经查,当事人何某某通过非法渠道购进西地那非药物,并将药物与酒精混合勾兑后,灌装到无任何标签标识的矿泉水瓶中,伪装成自酿药酒,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销售。经检测,现场查扣矿泉水瓶内药酒均检出西地那非,涉案白酒5.5升,涉案金额1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6月,余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6年6月,鄱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对鄱阳县某酒业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依法对当事人成品库房存放的瓶身无标签、外箱未标注生产批次的408瓶白酒,以及生产车间瓶身生产批号与生产记录台账日期不一致的118瓶某品牌老酒采取扣押措施,并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鄱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408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某品牌老酒118瓶,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反映景德镇市昌江区某宿舍为假酒仓库。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检查后,发现该宿舍区存在多种不同品牌的假酒,遂将上述涉案产品予以行政强制扣押。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8月起至案发之日,长期从事假冒白酒销售。本案共查获违法酒类产品185瓶,涉案金额99359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且数额巨大。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