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涉事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危险化学品。目前,该涉事企业被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22388.8元,举报人按规定获得1.75万元奖励。
处罚虽重,警示更强——群众敢发声、监管有落实,正是社会监督“落地有声”的生动实践。
从这起案例中看一看,普通群众是如何当好“安全哨兵”、吹响监督哨声的。
洪观新闻记者 万玲
典型案例回顾
招标代理阅标时发现端倪。2026年6月8日,湾里管理局应急办接到安全生产举报办理单。据举报人反映,其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查阅某采购标书文件时,注意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25年10月与外省某畜牧主管部门签订供货合同,涉及销售纯度为99%的氢氧化钠及次氯酸钙。举报人后续调查了解到该企业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遂向应急管理部门实名反映。
现场核查证实违法经营。接报后,湾里管理局应急办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赴涉事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确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却在2025年10月向外省某畜牧主管部门销售了99%的氢氧化钠。此外,该企业还向多家单位违规销售高浓度酒精消毒液。
依法严处并兑现举报奖励。湾里管理局应急办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相关违法业务。同时,依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湾里管理局应急办通过线下领取方式,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1.75万元。
应急管理部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有效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并兑现奖励,凝聚全社会力量筑牢安全防线。
为推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南昌市应急管理系统持续推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奖励制度,动员一线员工主动排查上报身边安全风险,助力企业安全发展。本次同步公布10起企业内部隐患上报奖励案例:
案例一
2026年3月26日,青云谱区江铃集团车桥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车间一处安全灭火器已过使用年限,压力表显示已经超过绿色安全区域范围,立即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以后,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更换过期消防灭火器材,并举一反三对全厂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安全灭火器材2个,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职工500元奖励。
案例二
2026年2月2日,江西众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夜间巡查充电区域时,发现赣A00****车辆正在充电,但用手背靠近充电枪头与车身插座连接处时,感觉温度异常偏高(伴有焦煳味),立即中断充电并拔枪检查,发现车身充电插座内的直流充电端子(触头)已烧蚀发黑,周边的塑料座体有轻微熔化变形,这是由于长期大电流充电导致接触电阻过大发热,存在安全隐患。经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该企业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案例三
2026年2月26日,南昌市港信物流有限公司员工邬某某发现赣M5****车辆车胎磨损,易引发爆胎,存在安全隐患。经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该企业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案例四
2026年3月3日,江西洪茂线缆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发现叉车倒车没有倒车提醒,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整改,根据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五
2026年3月15日,罗亭里平气站送气员叶某某和王某某在排查安全隐患(直排式热水器)中表现积极,查出多户用户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经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该企业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两位送气员各50元奖励。
案例六
2026年3月19日,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安义县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中,樊某发现5号楼水电工登高作业时未穿戴好安全带。樊某拍照取证后,立即向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安全主管报告,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项目负责人随即要求该水电工立即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发现问题的樊某200元奖励。
案例七
2026年1月24日,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107车间员工余某在巡检中,发现二号平台蒸汽压力变送器接头存在漏水隐患,第一时间联系车间班长王某某。两人共同对接头处重新缠绕生胶带并紧固,同时对区域内其他设备开展检修排查,及时消除漏水隐患,有效避免车间积水影响生产安全。经公司研究,给予余某50元奖励。
案例八
2026年2月11日,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员工熊某某巡检时,发现206甲类仓库三号室外消火栓内火灾报警器脱落,存在设备损坏及消防失效风险。其立即上报仓库部部长范某,范某及时联系消防维保单位对报警器重新固定,避免设备进一步损坏,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经公司研究,给予熊某某50元奖励。
案例九
2026年3月16日,安义县石鼻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郑某在储罐区巡查时,发现1号储罐进气信号管泄漏,现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郑某奖励100元。
案例十
2026年3月10日,国网安义县供电公司员工徐某某、陈某某巡视线路时发现10千伏华铝线1号环网柜电缆井井盖破损严重,存在导致行人坠落的风险隐患,公司立即行动,安排人员重新安装井盖。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两位员工各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