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六处交通技术监控
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江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新增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布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违法抓拍点位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通告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9日零时起实施。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系统记录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08日
来源:中国会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