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招募宜春市足球队队员的公告
为做好2027赛季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和中冠联赛备战工作,经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宜春市足球队队员,具体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宜春市足球协会
二、队员年龄:
出生年月在198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
三、队员资格:
1.“赣超”联赛参赛队员:具有宜春市户籍,入籍时间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或从2026年3月起逐月在宜春缴纳社会保险至今未间断并在宜春长期工作生活,且2026/2027两个赛季未参加及注册过职业联赛的队员。2009年之后出生的U18队员需持有自由身并将注册关系转入宜春市,队员需具有长期的足球专业训练经历和比赛经历,能够长期在江西和宜春市备战训练比赛。
2.中冠联赛参赛队员:持有本人自由身,无其他纠纷,未受到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禁赛处罚,年龄2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具有全运会、三大球运动会总决赛、中冠联赛、中国职业联赛赛事履历的队员;或年满16—18周岁,有多年全国U系列赛事经历,持有本人自由身,无纠纷和纪律处罚,愿意将户籍转入宜春,能长期在宜春训练备战参赛的队员。
四、招募时间:
本次招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简历提交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所有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运动及参赛经历发送至邮箱 ycfareg@163.com。第二阶段由教练组对运动员资料进行筛选后,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试训,试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队员待遇:
经筛选合格的运动员试训期间统一食宿管理(无需另行缴费),个人往返交通费自理(试训通过者报销);如自行食宿则费用自理。经试训合格并完成报名入选的运动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工作合同,享有工资、赢球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具体按合同执行),特别优秀运动员可视情况优先签订长期工作合同。
六、其他事项:
试训期间,运动员人身安全及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运动员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和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2025/2026赛季已在宜春市足球队参赛或训练名单内的队员无需提交简历。
七、未尽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宜春市足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以宜春市足球协会官方通告为准。
(联系人:易宇杰 15170555224)
宜春市足球协会
2026年10月8日
来源:宜春市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