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假期期间
南城警方持续开展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
连续查处6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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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0月1日下午,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万年村高塘一处自建房门口有人因过寿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徐某某因家人过生日,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徐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
10月1日下午,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在五里庄村一处自建房门口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邱某某为庆生,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邱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2日12时许,尧某林家人办理生日酒席,在南城县建昌镇旺角酒楼对面自建房门口人行道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发现后立即赶至现场,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四
10月2日,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尧某某家人为庆生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目前,尧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五
10月4日晚,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在宋家排村叶坊组查获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经查,陈某贵因为其家人过生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爆竹。目前,陈某贵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六
10月4日晚,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在宋家排村叶坊组查获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经查,陈某祥家人为庆生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目前,陈某祥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组又查获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经查,陈某祥家人过生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目前,陈某祥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禁燃区内,任何时间、任何事由都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生日、寿宴、婚庆等都不是“燃放令”,更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噪音扰民,还存在火灾和人身伤害隐患。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行政处罚。
庆祝生日、寿宴,可以选择电子鞭炮、电子礼炮、鲜花、蛋糕、家庭聚会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
来源丨南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