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景德镇交警
骑行电动车
也要遵守交通法规
不然不仅自己受伤
还要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期
景德镇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让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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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0日,余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未靠右行驶至路口,无视交通信号红灯指示,在路口横穿与一辆黑色正常左拐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人伤车损的交通事故。万幸的是,余某无大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余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不少电动车骑行者为争抢几秒通行时间无视红灯,认为“车辆会避让”。殊不知,机动车正常行驶路口视线容易存在盲区,加之制动距离有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行者需依法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切勿因一时便捷,付出违法、受伤、赔偿的多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