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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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来源:南城发布

南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净化我县文旅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盘踞A级景区、旅游购物点、车站码头,通过拦客、围追、滋扰等方式强行推销的行为;垄断旅游客源、收取保护费,暴力胁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强迫、诱骗游客到店铺、市场等区域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提供或接受服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游客财物的行为;强行妨碍游客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串通商户、导游实施敲诈勒索、恶意索赔的行为。

2.在A级景区内聚众寻衅滋事、扰乱景区正常秩序的行为。

3.以旅游消费投诉、网络曝光为要挟,索要高额“公关费”“赔偿款”以及线上水军批量抹黑企业、借机勒索的软暴力行为。

4.团伙无证私团,跨区域隐秘组团,威胁、恐吓拒绝消费的游客的行为。

5.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编造虚假合同、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或违反旅游合同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暴力威胁欺客的行为。

6.娱乐场所涉黄赌毒、黑势力控制演艺、聚众寻衅滋事,干扰演出市场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演出的行为。

7.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A级景区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经营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的行为。

8.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A级景区等场所违法经营,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

9.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恶意破坏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

10.文旅系统公职人员为涉旅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提供便利的行为。

11.其他文旅领域欺行霸市、涉黑涉恶,充当行业“保护伞”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依托文旅市场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网络敲诈等涉黑涉恶线索。

二、线索举报须知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写明事发地点、涉事主体、时间、具体事实,尽可能提供照片、聊天记录、合同、视频等佐证材料,严禁捏造、诬告他人。对恶意虚假举报,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责。

我局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从严查处。

线索处置:对属于文旅行业行政违规问题,由我局执法人员核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刑事、治安类线索,登记后统一移送县扫黑办处理。凡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整改、检举同伙的经营主体或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从轻处理。

三、举报渠道

1.网站举报: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2.电话举报:0794-7254971(南城县文广旅局)

3.信函举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建昌大道688号南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邮政编码:344700。

南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9月29日

来源:南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