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下旬,本是收获的季节,丰城市同田乡的养殖户蔡先生却愁眉不展。他的养殖基地内,上百只人工饲养的果子狸被关在笼中,不知何去何从。和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特意从四川、重庆、贵州等地赶到丰城的养殖户。他们均被丰城市丰源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的高价回收承诺所吸引,在这里买了果子狸种狸,将其饲养大以后,期望中的高价回收果子狸却没兑现。
对此,丰城市丰源野生动物繁育基地老板朱伟兵以“双方存在重大分歧”“市场养殖行业本身客观存在行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回应,但无法平息这场风波。

朱伟兵的基地大门紧锁。

蔡先生养殖的果子狸。
养殖户
投入31.5万元养果子狸却未被“高价回收”
“他说全国各地都可以养,不用办证,150元/斤包回收。我现在将果子狸养到11斤了找他回收,他却说只能给60元—70元/斤。”蔡先生说,他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朱伟兵宣传的果子狸养殖项目,对方承诺长期包回收。然而,2025年11月他第一次找朱伟兵回收时,对方却以“市场价格不好”为由拒绝按承诺价回收。
蔡先生说:“我当时问是不是要办证件,他说不用,可以保证合法性,全国各地都可以养。”2024年10月,蔡先生以1500元/只的价格,从朱伟兵处购买了210只果子狸种狸,共花费31.5万元。
经多方了解,蔡先生意识到这笔交易可能涉嫌违法。“我的养殖基地没有办人工繁育许可,我和朱伟兵之间的交易,很可能属于非法售卖。”
与蔡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特意赶到丰城维权的四川付先生、贵州罗女士和敖先生,以及丰城本地的罗女士。他们均购买了超20只果子狸种狸,涉及金额不菲,还有养殖户为此在当地建了基地厂房,总投入近百万元。
“我们压力很大,投入养殖的资金大部分是借贷,每个月都有利息,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们希望朱伟兵履行协议,或者退还购买果子狸的钱。”养殖户们忧心忡忡地说。
记者注意到,朱伟兵与养殖户们的《果子狸引种协议书》集中在2023年至2024年签订。版本不一,极个别注明了“甲方收购乙方合法养殖的商品果子狸,价格为每斤150元,收购协议6年有效”的条款,更多的则未注明回收价格。养殖户们称,朱伟兵有高价回收的口头承诺,不然他们也不敢养。
记者探访
涉事基地大门紧锁 网络平台视频内容清空
据养殖户们称,目前能联系到的养殖户就有10人,光在朱伟兵手上买果子狸种狸的钱,就接近200万元,不排除有更多的养殖户、涉及更多的金额。
9月21日下午1时许,记者前往位于丰城市白土镇的丰源野生动物繁育基地,只见基地大门紧锁。大门旁边还张贴着该基地的文字介绍,显示该基地成立于2015年。2023年,养殖果子狸4000余只,带动江西、湖南养殖户果子狸出栏量达1万余只。
朱伟兵的网络平台视频内容目前已清空。蔡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朱伟兵提供给养殖户的《内部学习资料》,该资料第二部分写道:“果子狸肉醇香无腥、肥而不腻。营养价值极高,是冬令进补之珍品”……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朱伟兵,他让记者将问题以文字形式发送,他予以“书面回复”。针对为何不兑现回收承诺,朱伟兵称:“我方与投诉养殖户签署的为种苗引种买卖协议,各养殖户均持有协议原件,不同养殖户的协议文本版本并不完全相同。对于协议当中的回收相关条款效力、各方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否可以按约定价格收购,双方存在重大分歧。市场养殖行业本身客观存在行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就养殖户质疑是否存在非法销售的问题,他回应称:“我基地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营活动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关于虚假宣传的指控属于对方单方主张,我方不认可该说法。基地现场大门关闭,系我方出于安全管理、内部休整的管理安排,并非停业、倒闭。网络账号内容的处理,属于我方对自有网络账号的正常管理操作。目前企业仍在存续经营,不存在资金链断裂倒闭的情形。”
就如何化解这场风波,他回应称:“我方的解决路径为:优先尊重各方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法院判决作为处理各方争议的依据。如果养殖户愿意,在不突破法律框架前提下,我方也可以接受第三方调解机构组织调解。目前,我方已经向丰城市综治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积极协商调解。”
镇政府
已要求基地方面删除网络宣传内容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史上最严“禁野令”,要求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同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家养畜禽种类33种;而竹鼠、豪猪、果子狸等特种养殖物种并未列入其中。
同年9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明确,竹鼠、果子狸、豪猪、狍等45种野生动物属于“引导养殖户停止养殖”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
采访中,丰城市白土镇人民政府一名镇领导表示,朱伟兵从事果子狸养殖,往年情况还可以,近几年因为政策调整、市场等原因,可能行情不太好,现在精力也没有放在这边,平时主要是由林业部门监管。由于已经产生了养殖户们的投诉,且事情还没有化解,镇里要求朱伟兵删除网络平台上宣传推广养殖果子狸的内容,“发个人的生活视频可以,不要再发养殖果子狸的内容了”。这与朱伟兵向记者回复的“对自有网络账号的正常管理操作”,显然不一致。
林业部门
不涉及食用 无处罚依据
丰城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受访时称,2017年,朱伟兵开始养殖果子狸,2020年“禁野令”出台后,根据政策要求,其留下一部分作为种源基地,取得了相关人工繁育许可。丰城市林业局专门对此进行了台账管理,每年都要分几次登记基地的果子狸数量。该负责人坦言,他们也会去现场核对,但因基地有相关防疫要求,养种狸的地方进不去,实际数量与基地报的数量可能会有差别。林业部门曾接到过果子狸外运的反映,但林业部门人手有限,监管难以做到及时覆盖,辖区政府部门需要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前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然而,朱伟兵与养殖户签的《果子狸引种协议书》,以及宣传内容,都规避了食用这条红线。“因为是种源基地,我们不建议外运。但对于外运现象,我们难以处理,法律上找不到处罚依据。”丰城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专门为此事到上级林业部门咨询,得到的回复也是没有处罚依据,目前只能从中协调处理。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如果你是养殖户,或知晓丰源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的更多内情,请致电记者热线(手机号码:13970088409)。
文/图 周泽涵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