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吉安公安
9月22日
经峡江县人民法院决定
峡江县公安局
依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
黄某执行逮捕
此前
峡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
通过大数据轨迹研判
资金流水溯源
成功锁定外市籍男子黄某
有重大涉案嫌疑
于是果断出击
成功将黄某抓捕归案
经依法审讯查实
黄某在网络浏览兼职信息时
接触到不法分子发布的
“高薪接单”任务
并通过“纸**”涉密聊天软件
与上家对接
每当涉案赃款入账
黄某便前往银行ATM机
将资金全部取现
随后携带现金前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某店铺
兑换成USDT虚拟货币
再通过“欧*”APP
虚拟交易平台转账流转
最终转入指定虚拟钱包
交付给上线人员
通过这一方式
涉案赃款被层层洗白
黄某从中赚取8%的高额佣金
总获利5584元
涉案金额69800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黄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案件后续深挖侦办
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仍通过取现、交易、兑换虚拟货币、转移资金等方式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切勿轻信网络“轻松兼职、高额返利”骗局,切勿出租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更不要参与现金取现、虚拟币换现、资金过账等涉灰操作。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人”,终将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