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周光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江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吉安市纪委监委对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周光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光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岗位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采矿权办理、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光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光武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