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持续开展全市酒驾醉驾集中整治 曝光6起酒驾案例

吉安持续开展全市酒驾醉驾集中整治 曝光6起酒驾案例

连日来

吉安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全市酒驾醉驾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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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近期查处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

引以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 平安出行

👇👇👇

案例一

9月24日21时,刘某某驾驶赣D****2普通摩托车在凤凰路新兴路口至新村路口路段,接受万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 63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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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9月24日19时,刘某强驾驶赣D****8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世纪大道路口路段,接受安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 26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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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9月23日22时,李某华无证驾驶粤S****6小型汽车在吉阳路口路段,接受吉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 77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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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9月23日21时,罗某红驾驶赣D****0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吉阳路口路段,接受吉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 63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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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9月25日19时,康某昊驾驶赣B****9小型汽车在塘洲镇楼梯岭路段,接受泰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 39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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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9月23日20时,李某根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吉阳路口路段,接受吉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 29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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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

可能毁掉的是多个家庭的幸福

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吉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