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守法诚信经营,依法合理制定价格,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如实明码标价。
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渠道开展经营,均不得实施低标高结、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广大群众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