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移动式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信州区范围内启用移动式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
二、重点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逆向行驶;
3.违法载人(超员);
4.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手持手机浏览、接打通话;
5.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6.其他依法应予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1日
来源丨上饶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