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井冈山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胡慧敏)为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我市新修订的《吉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于9月20日正式施行,2019年出台的原实施细则同步废止。
据了解,此次修订对原有43条条款精简优化为29条,聚焦车辆准入、驾驶员管理、私人小客车合乘等重点内容作出调整完善。新规优化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引导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提高纯电动网约车续航门槛,新增插电混动车型纯电续航指标,取消燃油车购车价格限制;调整驾驶员从业年龄上限至63周岁,删除户籍、居住证准入条件,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明确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举措,落实“一考双证”“两证互认”制度,细化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信息发布、费用分摊、接单频次等规范,厘清合乘各方权责边界。
平台企业需取得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向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网约车车辆须达到轴距、续航等技术标准,才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驾驶员要满足驾龄、年龄、背景审查等要求,并通过从业资格考试。此外,新规要求合乘平台做好人员车辆动态核查,实现网约车业务与顺风车业务系统隔离,严禁以顺风车名义开展网约车营运。
市交通部门表示,将落实部门联动背景审查、动态监管机制,抓好新规落地执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运营安全和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