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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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大江新闻讯 全媒体记者易义强报道:9月18日,记者从萍乡市教育局获悉,该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净化教育行业环境。具体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蚀校园、侵害师生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群众积极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校园欺凌以及黑恶势力拉拢、教唆和威胁利诱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

1.学生结伙实施殴打、辱骂、敲诈勒索、恐吓威胁等校园欺凌行为;

2.在互联网上辱骂、造谣、人肉曝光等网络欺凌行为;

3.社会黑恶势力、闲散人员拉拢、教唆、威胁利诱在校未成年人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电信诈骗、赌博、有偿陪侍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4.校外人员唆使、胁迫学生在校内实施欺凌、报复他人,结成小团伙、帮派,形成校园恶势力苗头的行为。

(二)办学招生方面

1.有偿招生、买卖生源、虚假招生的行为;

2.借助黑恶势力影响力或依托黑恶关系,违规干预、插手招生入学、学籍管理等行为。

(三)校外培训行业方面

1.黑恶势力垄断培训市场,采取威胁、滋扰等手段打压同行的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胁迫学生家长缴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校园后勤基建方面

1.黑恶势力强揽学校基建维修、食堂承包、物资采购、物业运维项目,恶意竞标、垄断供货、漫天要价、敲诈勒索等行为;

2.纠集人员阻挠学校校舍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施工,阻挠设备进场、恶意阻工,破坏校园建设项目推进等行为。

(五)扰乱正常办学秩序方面

1.聚众围堵学校校门、教学楼、办公区域,干扰课堂教学、考试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

2.恶意缠访闹访,反复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起哄滋事,以滋扰施压等方式谋求不合理诉求,扰乱办公办学秩序的行为;

3.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入校寻衅滋事,扰乱校园管理秩序的行为;

4.恶意损毁校园设施、教学设备,以破坏财物等方式向学校施压,影响办学运行的行为。

(六)舆情风险方面

恶意编造教育领域负面谣言、抹黑诋毁学校、教职工,蓄意炒作涉校敏感案事件,煽动公众情绪、误导舆论,扰乱社会稳定的行为。

(七)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方面

1.“校园贷”“套路贷”“裸贷”、电信网络诈骗、暴力催收、滋扰师生等行为;

2.社会闲散人员闯入校园滋事、骚扰恐吓师生等行为。

(八)校园周边环境方面

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黑托管、违规网吧、棋牌室等经营场所,闲散人员拦截学生消费、诱导未成年人参加不良活动等行为。

(九)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方面

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勾结社会人员牟利、包庇纵容乱象,失职渎职、利益输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等行为。

(十)其他方面影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涉乱

教育领域其他涉校涉师涉生,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影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来访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一)电话举报:0799—6886396

(二)邮箱举报:pxjyjawb@163.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926室市教育局安稳科,邮政编码:3370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照片、合同、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

(二)提倡实名举报,萍乡市教育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虚构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萍乡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