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缜密侦查,成功打掉全省首例针对律师行业领域“恶意索赔”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核心成员两人。
随着侦查深入,一个跨4个省份、13个地市作案的专业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一纸委托书背后的“陷阱”
2026年8月10日,江西某律师事务所接到一份看似普通的线上委托。客户“郭某某”称有债务纠纷需要非诉调解,委托费用2000元。双方通过线上签约、正常走完委托流程,律所安排律师对接服务,一切按部就班。
然而,仅仅七天之后,这家律所就收到了来自有关部门的投诉通知——委托人“郭某某”以服务瑕疵为由,对律所提起恶意投诉。更令人震惊的是,投诉人随后狮子大开口,要求律所赔偿五万元,相当于委托费用的25倍。
律所负责人褚某某意识到情况不对,于2026年9月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高新公安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展开侦查,2026年9月4日正式立案侦查,同日将团伙成员郭某某、焦某抓获归案。

不是维权,是敲诈
经审讯,真相浮出水面。郭某某、焦某并非真正的“客户”,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着如意算盘:先虚构自身需求,与律所签订服务合同,再通过向有关部门寄送邮件进行投诉,在与律所沟通的过程中,以投诉、撤诉为要挟手段,迫使律所“花钱消灾”。
这一套路的核心逻辑是:律所最怕什么?怕被投诉。投诉一旦进入律协和司法局的调查程序,轻则耗费大量精力应对,重则影响律所声誉和执业资质。犯罪嫌疑人正是精准拿捏了这一心理,将律协投诉渠道变成了敲诈工具。

跨4省13市,20余家律所受害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这绝非一起孤立案件。经深入核查,目前已查实相同案件五起,串并案件涉及4个省份、13个地市,受害律所20余家,涉案资金30余万元。
该团伙有稳定的跨区域作案模式:挑选目标律所、虚构委托需求、制造投诉事由、以投诉施压、索要远超服务费用的“赔偿金”。从单次2000元的委托费,到索要5万元的“赔偿”,敲诈意图昭然若揭。在江苏律师行业圈内,只要谈及郭某某相关法律服务,普遍心存忌惮、谈“郭”色变。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焦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团伙成员正在全力缉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披着“维权”外衣的“软暴力”
这并非普通的“维权”纠纷,而是属于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的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恶意索赔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虚构委托需求与律所签约,再通过向律师协会投诉的方式施压,符合“虚构、编造损害事实”“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等构成要件。不靠打砸、不靠暴力,而是全程使用“软暴力”,通过精准拿捏律所对投诉调查的顾虑实施心理强制。

更值得警惕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对象并非普通商家,而是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他们利用律协投诉机制的公信力,将行业自律监督渠道异化为敲诈工具,不仅侵害了律所的财产权益,更严重扰乱了律师行业的正常执业秩序。
警方提示
一、遭遇“恶意索赔”,切勿“花钱消灾”。如遭遇以投诉举报为名、索要“赔偿”“封口费”等异常情况,切勿为息事宁人私下赔付、妥协退让。妥协只会助长犯罪分子变本加厉、反复作案。
二、完整保存证据,第一时间报案。注意保存聊天记录、委托合同、转账凭证、投诉邮件、投诉工单等全部证据材料。证据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关键,也是斩断犯罪链条的基础。
三、法律服务机构应提高防范意识。对异常委托保持警惕——如委托人对服务内容关注不足、却在短期内以各种理由提出投诉并索要远超服务费用的“赔偿”,应高度警觉,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
四、合法维权受法律保护,但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正常的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但任何以投诉、举报等方式为要挟,胁迫他人支付财物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平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同时,正告仍在从事此类违法犯罪的人员,认清形势、悬崖勒马,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南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