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抓!鹰潭贵溪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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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抓!鹰潭贵溪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贵溪市公安局彭湾派出所坚持打击、宣传、治理同步发力,结合辖区山林广袤、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地域特点,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列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紧盯非法猎捕、收购、售卖野生动物等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力守护辖区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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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民警立足辖区实际,精准摸排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以辖区饭店、土菜馆食材供货渠道为切入点,循线深挖非法狩猎、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线索,全方位排查隐患盲区、治理监管漏洞。近日,民警在对辖区村民黄某某住所开展摸排核查时,在其家中冰柜内查获蛇类及疑似猫头鹰鸟类冻肉,初步查实其涉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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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固定证据、彻查案情,彭湾派出所第一时间对接森林警察大队开展联合核查,对黄某某老宅及养殖场开展全面搜查,现场查获捕兽夹2个。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对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绿水青山的关键资源。下一步,彭湾派出所将持续依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和普法宣传,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筑牢生态安全防护屏障。

警方提醒: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线索,共同守护辖区绿水青山与生态安全。

法律链接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贵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