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7日晚,丰城市洛市镇的夏某(男,32岁)走进洛市派出所,将一把长约1米的气枪交到了民警手中。
经民警现场核查,该气枪整体为黑色,枪身长度约1米,配备瞄准镜及专用气瓶,以小段钢丝为射击物,结构完整、具备射击功能,属于管制气枪范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夏某供述,该气枪系其七年前在路边花费1600元现金,向一名陌生老人购买所得。购枪之后,夏某长期将气枪存放于洛市镇自家老房子内,期间还曾多次抱有侥幸心理,私自携带气枪外出打鸟。
真正让他下定决心走进派出所的,是村委会张贴的那张通告。
近期,洛市镇各村正广泛张贴关于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的通告。夏某看到后,认识到私藏、携带枪支的违法性与危险性,心里一直不踏实。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最终选择主动上交。
“藏在家里始终是个隐患,交出来心里才踏实。”
结合案件事实,夏某存在非法携带、私藏枪支的违法行为,但鉴于其主动投案、自觉上交涉案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洛市派出所对夏某予以从轻处理,行政罚款500元,并对该气枪予以收缴。

来源:丰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