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义县两村小组因地起争执!多部门回应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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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义县两村小组因地起争执!多部门回应说法不一

文/图 周泽涵、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周艳华

为争夺一块两亩多的土地,南昌市安义县石鼻镇对门村下岗村小组和对门村小组陷入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下岗村小组手持2006年颁发的林权证主张土地权属,要求收回地块使用权;对门村小组则以数十年开荒耕种历史为由,坚称使用权应归他们村小组所有。

石鼻镇政府认定该地块为耕地、维持耕种现状,县林业局核查证实村民所持林权证与争议地块位置不符,而作为权属认定部门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对记者核查推诿回避,让这起土地纠纷陷入僵局。近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

村民各执一词:权属归一方,耕种权起争议

争议地块位于石鼻镇对门村委会附近,面积两亩多,目前地块内种植有红薯等作物。据下岗村小组村民杨先生介绍,土地纠纷从2025年上半年开始,当时村委会清理移除地块内部分树木后,对门村小组村民随即在地块上耕种,两个村小组就此产生纠纷,后续多次争执未果。

“林权证上就是这样写的,所有权归我们下岗村小组。”9月11日上午,杨先生现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6年11月2日安义县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称该地块此前是林地。证上载明: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为石鼻镇对门村下岗组,使用期为长期;证末附有数张地块范围图纸。为此,下岗村小组村民认为,地块权属归他们小组所有,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此,对门村小组村民则表示,他们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在此耕种,只是这些年很多人外出务工,土地荒废了。“土地所有权是下岗村小组,但使用权是我们的。土地荒废期间,他们下岗村小组没有人去耕种。我们种了这么久,现在要收回去,我们肯定不愿意。如果一定要收回去,那么我们也有几十亩地被别的村小组占了,别的村小组也要把我们的土地还回来。”对门村小组村民说。

村委会:尊重耕种历史,建议维持现状

随后,记者来到安义县石鼻镇对门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村支书杨清山说:“这块地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荒造地时,由对门村小组集体开垦出来的。地块确实是下岗村小组所有,但一直是对门村小组在耕种,此类跨小组所有、异地耕种的情况在村内并不少见。”

杨清山介绍,后来由于对门村小组年轻人外出务工,这块地便荒废了。直至2025年,根据石鼻镇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闲置地块被统一清理整治,重新开始耕种,也让搁置多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彻底爆发。村委会给出的调解方案是维持土地耕种现状,遵循“谁长期耕种、谁继续耕作”的原则,但这一方案遭到下岗村小组的反对。

镇政府:“谁耕种,谁继续耕种”

针对两个村小组的土地纠纷,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邹盛林告诉记者,镇里曾多次出面协调该地块使用权一事,但一直未解决。今年上半年,镇里请了县林业局的人员到现场,确认了这块地属于耕地,不属于林地。邹盛林表示,目前镇里的处理意见是维持原状。“就是谁耕种的,谁继续耕种。我们没有理由剥夺村民的耕种权。”

“如果觉得权益被侵犯,可以申请土地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邹盛林说。

县林业局:

林权证位置对不上,争议地块并非林地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安义县林业局。作为林权证核发单位,安义县林业局林政股人员汤优令依据下岗村小组提供的林权证及配套范围图纸,调取档案数据逐一比对核验。他发现,下岗村小组拿出的那张2006年林权证标注的位置,与双方实际争议的地块并非同一处。

“你刚刚说的村委会那个位置,与2006年版林权证所标注的林地位置直线距离相差500余米。”汤优令指着图纸对记者说,林权证对应的山林为周边另一处山体,并非两个村小组争议地块。

汤优令表示,如果林权证上的位置与实际争议地块不符,那这张证就不能作为争议地块的权属佐证。林业部门仅负责土地林地属性认定,地块最终权属需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确认。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要查权属,须村民走查询流程

当日16时20分,记者陪同下岗村小组村民杨先生来到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希望核实争议地块的官方权属登记信息。

采访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多次推诿回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负责人姜威起初在电话中拒绝接受记者采访,要求对接局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多次电话催促、协调近两小时后,姜威才返回办公室。面对记者的询问,姜威全程态度模糊,多次以“需要请示领导”为由进出办公室,始终不正面回应地块权属问题。

直至当日18时40分,姜威才回到办公室给出答复,称经请示局领导,土地权属信息不对外直接披露,必须严格走查询流程:由村民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经村委会审核同意、镇政府盖章确认后,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依规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村民杨先生则告诉记者,此前他和其他村民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咨询时,姜威曾当场通过系统查询,明确口头告知该地块权属归下岗村小组所有。姜威面对记者给出的答复,与此前对村民的口头回复态度截然不同,致使这起土地纠纷的关键权属问题依旧悬而未决。

本报将持续跟进、追踪事件最终处置结果。

记者手记:

一起村小组土地纠纷,本可依据权属信息、土地属性、历史耕种事实清晰界定、妥善化解,却拉锯僵持一年多,暴露出基层土地权属处置中的诸多乱象与堵点。

纵观这起纠纷事件,经过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下岗村小组所持林权证与争议实地位置不符,失去权属佐证效力;对门村小组拥有数十年开荒耕种历史,形成长期既定使用事实。村委会、镇政府均以尊重历史耕种现状为原则,建议维持土地使用现状。然而,作为土地确权登记、权属认定的核心职能部门,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出现前后口径不一的情况,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负责人曾私下查询并告知村民土地确权归属信息,而面对记者核实时却屡次回避、拖延答复、强调繁琐流程,导致地块权属至今没有明确定论。

同一件权属事实、同一职能岗位,私下答复与公开回应截然不同,让本应清晰的土地权属变得扑朔迷离,也让两个村小组的矛盾无法有效调和、纠纷迟迟无法解决。

土地纠纷关乎村民切身利益,权属认定理应公开、透明、有据可依。基层矛盾化解,最怕相关部门含糊其辞、权责虚化。期待相关部门正视问题、主动履职,依规查清地块真实权属,给出权威、明确的结论,早日终结这场持续一年多的土地拉锯纠纷。

来源: 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