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庆代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汪德庆代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汪德庆代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1日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汪德庆代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宜春人大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