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6年9月11日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将于今年10月底届满,需要依法换届选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42名。

二、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到选举单位。

全市10个县(市、区)分配的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44名。

驻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分配的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9名。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分配的市直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89名。

三、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妇女代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比例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应有适当比例,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四、宜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6年9月底前依法选出。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9号)

袁州区人大常委会补选薛强、罗文俊为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薛强、罗文俊的代表资格有效。

袁州区选出的严允、夏红色,樟树市选出的江东灿、尹志来,丰城市选出的田甘霖、邹瑜,宜丰县选出的张乐,万载县选出的石军英、刘学军,驻宜人民解放军选出的张冠增、刘逸飞、袁运先、张惠群等13人已调离宜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13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丰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谭赣明的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谭赣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442名,现在实有代表418名。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0号)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决定任命:

高晓青为宜春市公安局局长;

曾 莹为宜春市民政局局长。

免去:

夏红色的宜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孙启华的宜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邹小清的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任命:

刘 瑛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蒋 丽的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来源: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