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茶油”公用品牌启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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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茶油”公用品牌启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近日,“宜春茶油”公用品牌3套标识获江西省版权局批复完成正式注册登记并启用,相关标识著作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作为区域公用品牌,“宜春茶油”承载着全市油茶产业的整体形象与信誉。长期以来,宜春茶油生产企业众多、品牌分散,缺乏统一的区域公共标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品辨识度和市场溢价能力。此次3套标识的正式启用,将为企业提供统一、规范、权威的品牌背书,推动分散的小品牌凝聚成大合力,提升“宜春茶油”在国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

此次公用品牌标识的版权登记,为后续品牌授权使用、市场维权工作提供了权威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宜春茶油”公用品牌标识。

下一步,我市油茶产业协会将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依法加强品牌LOGO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切实守护“宜春茶油”品牌无形资产。同时,加快制定出台《“宜春茶油”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品牌市场化运营机制,以标准化管理推动品牌价值持续释放,为宜春油茶全链条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记者丁锐)

来源:宜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