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集中清退住房公积金贷款
保证金的通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赣财综〔2007〕61号)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清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过程中,按规定比例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贷款担保保证金。
二、清退条件
贷款房屋已完成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或公积金贷款已全部结清的。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上述情形,根据楼盘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到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专区或分宜办事处服务专区提交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楼盘项目贷款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2.楼盘项目贷款保证金退款明细表;
3.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办理:公积金中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清退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退款手续。
(三)款项退还:审核通过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对应利息全额退还至企业指定对公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清退工作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2月10日,请符合清退条件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期时限内办理贷款保证金清退事宜。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配合公积金中心贷款保证金核查、清退工作,如遇无法联系的企业、企业项目保证金无人认领等情况,待公示期结束后将无人认领的保证金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常态化保证金核对机制,对达到清退条件的贷款保证金,及时申报清退。
五、办理地点
(一)市公积金中心。市赣西大道19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服务专区,咨询电话:0790-6436885。
(二)分宜办事处。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专区,咨询电话:0790-5811918。
附件:《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清退企业名单》
特此通告。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0日
附件: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清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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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