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护险”10月1日起实施 参保缴费及待遇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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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长护险”10月1日起实施 参保缴费及待遇已明确

9月8日,记者从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现实困境,南昌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保费征缴、待遇申请、失能等级评估等配套工作也将同步启动。目前,南昌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有序推进,这项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民生保障,将切实减轻重度失能家庭的照护压力。

明确参保缴费及待遇

按照江西省统一部署,南昌市长护险制度按照分步推进、由职工到居民的实施节奏划定参保时间表,2026年底前先从保障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就业人员起步,2027年起探索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长护险参保范围覆盖全市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未就业居民。单位职工长护险总缴费费率0.3%,用人单位与参保职工各承担0.15%,缴费基数同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保费随医保同步向税务部门申报征缴;退休人员无需原单位缴费,由个人按养老金基数缴纳0.15%,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自动代扣。灵活就业人员拥有双向参保选择权,既可以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未就业城乡居民实行按年缴费,筹资费率0.3%、个人与政府1:1分摊,制度实施首年缴费费率按0.15%执行,分5年平稳过渡至0.3%基准费率。

待遇保障方面,长护险起步阶段优先保障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后续结合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拓宽保障范围。参保人正常缴纳保费、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失能等级评估后即可申领待遇。待遇报销不设起付线,支持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服务模式,政策向居家、社区护理适度倾斜。其中,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报销标准统一,分别为机构护理基金报销65%、社区护理70%、居家护理75%。未就业城乡居民机构护理报销45%、社区护理50%、居家护理55%。

定点机构与护理人才基本就位

失能等级评估与护理服务机构是长护险落地运行的重要载体。据南昌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宇介绍,目前,已确定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洪都中医院、进贤县人民医院4家机构为南昌长护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评估服务能力可以覆盖全市。

此外,南昌同步也完成了护理服务机构的准入工作,全市共确定97家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其中居家护理机构90家、机构护理机构7家,布局覆盖全市各个行政区域,充分满足不同群体就近照护需求。

在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上,南昌市纳入定点机构现持有长期照护师证书从业人员400余名,拥有护士、养老护理员资质人员500余名。同时,持续引导第三方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长护相关技能培训,鼓励在岗护理人员、待就业社会人员参加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考试,持续扩充专业照护人才储备,为制度落地提供坚实人力支撑。

技防+人防强化基金监管

基金安全是长护险行稳致远的生命线。南昌聚焦“假评估、假失能、假护理”风险点,构建智能监控+线下核查的立体化监管模式。

除传统视频抽查、实地现场核查外,将定点评估、护理机构运用毫米波雷达、火柴人等智能监测设备,采集居家失能人员状态、上门护理全流程数据,破解居家护理服务“看不见、管不到、核查难”监管痛点。通过线上智能预警与线下随机抽查联动,嵌入全流程监管规则,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下一步,南昌将围绕10月1日长护险实施目标,做好评估和护理机构业务培训,不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组织全流程实操演练,确保长护险制度平稳落地,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昌样板。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胡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