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公司称被中建二局三公司拖欠330万元,项目经理:相关事情,概不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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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公司称被中建二局三公司拖欠330万元,项目经理:相关事情,概不相告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皮婉婷

近日,南昌市民黄先生拿着一纸《承诺书》向江西营商“营商帮办”栏目反映,称其被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三公司”)拖欠工程款共计330万元,几经讨要仍未能结清。

黄先生是江西方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方瑜”)的一名木工班主。他表示,幸福河小区PPP项目的实际包工头邓老塘系借用江西方瑜的资质进行挂靠施工。该项目已经完工,但工程款项却始终未能结清。

黄先生介绍,今年2月10日,他代表江西方瑜与项目总承包方中建二局三公司签订了一份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承诺书》。该《承诺书》明确,中建二局三公司承诺于2026年6月支付给江西方瑜330万元工程款,其中含材料款140万元及欠款190万元,并约定返还相关最终结算单。然而,该笔款项一直未到账。

《承诺书》显示,承诺方是中建二局三公司,监督方是中海建筑有限公司,见证方是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三方相关负责人都已经签字并按指印,落款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此外,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郑忠辉还在《承诺书》上注明,就工程款支付一事,“我方将严格监管”。

就黄先生反映的拖欠工程款一事,8月28日,记者来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对此,郑忠辉表示:“我不清楚情况,你不要找我。既然要采访,找我们的宣传部门,这个东西我没办法回答。”

同日,记者来到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该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万文洁回应称,幸福河小区PPP项目为安置房项目,已于2024年6月竣工验收,部分房屋已交付使用。她同时表示,该公司支付给中建二局三公司的款项“是付到位了的”,但未透露具体金额。

28日,记者就工程款问题与中建二局三公司幸福河小区PPP项目的项目经理范孝明取得联系,他回应称:“概不相告。”当记者前往该公司位于南昌县东新乡八月湖路2888号长薪广场C3写字楼的办公地址时,现场工作人员称,公司主要领导已不在此地办公,范孝明本人也已赴外省项目工地,目前不在南昌。

记者在企查查上查询到,中建二局三公司江西分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注销。

9月3日,记者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中建二局三公司。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