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落实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清退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我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根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赣财综〔2007〕6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符合解付条件的贷款保证金予以清理。
二、清退条件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依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贷款保证金可退回至企业:
1.在贷款担保期间购房借款人贷款全部还清;
2.已办理个人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三、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6年9月2日—2026年12月31日。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保证金在此期限内主动对接、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仍可按常态化流程申请办理。集中清退期间,我中心将开辟业务绿色通道,压缩审核办理时限,提高退款效率。
四、办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清退申请报告》;
2.授权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已授权委托的无需提供);
3.企业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对公账户)。
五、办理渠道
1.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
地址:鹰潭市市民之家办事大厅一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电话:0701-6258858、0701-6225292
2.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溪办事处
地址:贵溪市花园街道冶金大道工商银行滨江支行二楼
电话:0701-7183291、0701-7183298
3.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江办事处
地址:余江区广场路10号
电话:0701-5882035
4.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虎山办事处
地址: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后面
电话:0701-6633098
特此公告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9日
来源:鹰潭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