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建忠被“双开”

永新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建忠被“双开”

永新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建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监委对永新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建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建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进行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费用减免、公司成立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建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