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10月1日起实施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 十问十答来了
江西
江西 > 健康养生 > 正文

吉安市10月1日起实施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 十问十答来了

2026年10月1日起,吉安市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实施!作为社会保险“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通过人人参保、互助共济的方式,为长期丧失自理能力的失能人员提供护理保障。近期,“吉安医保”发布关于启动吉安市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公告后,接到了大量参保群众的咨询——谁能参保?要缴多少钱?怎么申请?能享受什么待遇?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吉安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小编整理了十问十答,一文读懂“第六险”,快来看看吧!

Q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答: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国家设立的社会保险“第六险”,是指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护险。

Q2

为什么要建立长护险制度?

答:建立长护险制度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织密民生保障网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解决失能人员的照护难题、减轻家庭负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2025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用3年(2026—2028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6年4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26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26年6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吉安市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Q3

吉安市长护险如何参保?缴多少?

答: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缴费。2026年10月1日起,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开始参加就业人员长护险。2028年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在2028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启动后,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

就业人员长护险筹资标准与缴费方式如下(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

图片

特别提醒:对未在我市长护险制度启动时初次参保以及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情形,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原则上按照6个月设置。

Q4

长护险待遇如何申请?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正常享受待遇并按时足额缴纳长护险、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经评定为重度失能等级的人员,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失能等级评估流程如下:

(一)评估申请。参保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自愿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评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审核。医保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反馈受理审核结果。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于申请材料存在疑义的,可通过调查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三)现场评估。受理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就近委派定点长护评估机构评估。定点长护评估机构选取2名评估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评估专家)上门,按照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开展现场评估。评估全程录音录像,须有至少1名评估对象的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见证。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评估标准

图片

(四)提出结论。定点长护评估机构组织至少2名评估专家综合研判现场评估情形,形成评估结论。

(五)公示与送达。评估结论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按规定进行公示。第三人对公示评估结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组织复评。

评估通过达到重度失能等级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未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论书。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评申请。复评只进行一次,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服务费标准为260元/人次,参保人须按照评估服务费标准先行预缴,如属于基金支付的将予以退回。参保人首次评估通过的评估服务费,以及按制度要求参加定期复评的评估服务费,由基金支付;参保人申请失能等级评估未通过、首次评估通过后参保人申请复评或重新评估结论一致等情形评估服务费需由参保人全额承担。

Q5

评定为重度失能人员以后怎么享受长护险待遇?

答: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提出护理服务建议。参保人可根据护理服务需求选择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根据护理服务建议,结合参保人护理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计划,明确服务的类型、项目、频次、时长等,经长护专员以及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实施。自签订护理服务计划后,次日起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

Q6

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有效期有多久?

答:评估结论有效期为2年。评估有效期届满前,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定点长护评估机构对需继续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进行重新评估。经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有效期届满后重新计算。

Q7

失能状态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参保人因失能状态发生变化、与评估结论不匹配,评估结论出具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同时,医保部门也会通过日常检查、抽查监督等方式核查参保人的失能状态,如果发现参保人失能状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待遇享受,也会组织重新评估。

经重新评估,评定符合新的重度失能等级的,自出具评估结论次月起调整长护险待遇;评定不符合重度失能条件的,自出具评估结论次月起终止长护险待遇。

Q8

重度失能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护理服务?

答:(一)护理服务方式

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方式主要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

1.居家护理,是指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2.社区护理,是指定点长护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3.机构护理,是指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所开设的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二)护理服务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共包含36项服务项目。其中生活照护类20项,如协助进食、洗发、沐浴、理发、协助排泄、穿脱衣物、生活功能训练及指导、协助翻身叩背排痰等;医疗护理类16项,如吸痰、导尿、换药、运动功能训练等。

Q9

长护险待遇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根据参保类型、失能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超出支付限额范围的费用由参保人负担;等于或低于支付限额范围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护理服务费用结算支付。

吉安市就业人员长护险待遇基金支付标准如下:

图片

Q10

哪些费用长护险基金能支付?哪些费用不能支付?

答: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对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和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至医院治疗,其住院期间停止享受长护险待遇。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长护险有关表格:

图片

图片

吉安市各县(市、区)长护险政策咨询电话:

市本级:0796-8238043

井冈山经开区:0796-8404089

吉州区:0796-8288681

青原区:0796-8237013

井冈山市:0796-6611326

吉安县:0796-8411267

新干县:0796-2602781

永丰县:0796-2261816

峡江县:0796-3676926

吉水县:0796-8680778

泰和县:0796-8639116

万安县:0796-5701067

遂川县:0796-6327585

安福县:0796-7633051

永新县:0796-7720586

来源:吉安医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