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催收、劳务碰瓷……抚州征集涉黑涉恶涉网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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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催收、劳务碰瓷……抚州征集涉黑涉恶涉网问题线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纵深排查整治我市涉黑涉恶涉网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我市涉黑涉恶涉网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涉黑涉恶涉网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的十类新型涉黑涉恶涉网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软暴力催收类。在催收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采取恶意曝光隐私、发布侮辱性图片短视频或直播等手段,通过网络造势威胁的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以发布虚假视频图片、进行差评或曝光“黑料”等相要挟,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企业、单位等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劳务碰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再以“劳资纠纷”为伪装,打造“弱势打工人”人设博取流量,恶意剪辑、虚假摆拍劳务纠纷等过程,利用社交平台公开散布,通过网暴压力逼迫妥协给付财物。

5.碰瓷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物被侵害假象,通过发布不实视频文案、恶意曝光当事人隐私信息或煽动网民等方式进行网络暴力,形成“舆论围堵”以施压,胁迫被害人给付财物。

6.强迫消费类。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利用网络平台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或以线上曝光消费者隐私、恶意诋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广撒网搭讪,诱导建立暧昧关系或线下见面,事后以曝光隐私,告知单位、家属或发布不雅视频照片等为要挟,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财物。

8.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注册暗示性极强的账号,以“交友”“激情视频”为诱饵,通过主动搭讪,引诱裸聊,后台录屏,窃取他人信息隐私,进而以曝光图片视频、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或揭露他人隐私等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发布“低息快贷”等广告线上引流;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类。通过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或者实施“水军滋事”“深度合成发布违法信息”“编造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等行为。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侵害未成年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涉黑恶逃犯线索,涉“保护伞”线索,涉教育矫治类机构清理整治线索,其他涉黑恶及关联线索。

此外,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擅自使用、伪造“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栏目开设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的,也可举报。

二、举报方式

1.网站举报: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2.信件举报:抚州市行政中心中共抚州市委网信办B306办公室,邮政编码:344000。

3.电话举报:0794-8259869(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4.网络举报:抚观天下客户端、抚州新闻网“抚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线举报平台”专页。

清朗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守护。如您发现涉黑涉恶涉网违法犯罪线索,请通过以上渠道反映。

三、举报要求

1.如实举报,提供证据。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涉案网络账号、平台主体等基本信息,详细说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过程、事实细节,并附相关截图、视频、录音或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确保举报信息真实、客观、有效。

2.严禁诬告,依法追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严格保密,保护权益。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全力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网民、互联网行业从业者积极踊跃举报,共同净化网络生态、整治网络乱象,共建清朗、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

来源丨抚州市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