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鹰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长期护理保险是通过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安排。《鹰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破解我市“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难题,为失能参保群众送上长期护理“暖心保障”。

一、政策出台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谋划下,我市分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要求,2026年形成比较规范的运行机制,实施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7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促进护理相关产业发展;2028年逐步将未就业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参保缴费标准

长护险实行责任共担,构建单位、个人、财政、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职职工:单位、个人按月共同缴纳,总费率0.3%,单位、个人各承担0.15%,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费率0.15%,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可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单位职工政策或者城乡居民政策参保,鼓励按单位职工政策参保。

未就业城乡居民:总费率0.3%,个人、政府按 1:1分担;2028年起步费率 0.15%,分5年逐步过渡至0.3%。

困难人群: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分类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需单独缴费。

三、待遇条件与护理形式

享受待遇条件:正常参加医保和长护险,失能持续 6 个月以上,通过失能等级评估。

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三类护理服务:

・机构护理: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集中照护;

・社区护理: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获得护理服务;

・居家护理:定点机构上门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四、报销比例与基金监管

长护险实行基金差异化报销,不同参保群体、不同护理模式报销比例不同:

1. 就业人员(含职工、退休人员):机构护理报销65%、社区护理70%、居家护理75%;

2. 未就业城乡居民:机构护理报销45%、社区护理50%、居家护理55%;

3.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所选参保类型对应享受待遇。

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统筹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我市执行统一失能评估标准,基金市级统收统支,专款专用,严厉打击骗保行为。

五、热点问题答疑

(一)退休人员怎么缴费?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0.15%,经本人同意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不用自己跑腿。

(二)政策什么时候执行,会调整吗?

2026 年11月1日起实施。上级有新政策就按上级执行,也会结合经济、基金情况动态调整标准。

(三)如何享受待遇?

1. 参保人或家属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失能评估申请;

2. 委托评估机构开展等级评估;

3. 评估通过后,自主选择护理机构签订协议;

4. 机构提供服务,医保按月结算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补齐失能群体保障短板,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失能家庭负担,让失能群众享受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广大市民朋友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鹰潭市本级0701‑6275373

余江0701-5883825

月湖0701-6221903

贵溪0701-3771309

我们将及时予以解答。

来源:鹰潭医保微信公众号、鹰潭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