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减信用分!赣州经开区公布3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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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信用分!赣州经开区公布3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我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某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共有场地经营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一)基本案情

根据业主反映,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未取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公共区域用于第三方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并收取场地租赁费用2万余元,该笔经营收益未按规定纳入小区公共收益专用账户管理,也未向全体业主进行分配,存在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相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

经开区房管所责令该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将违规侵占的场地租赁费退还至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并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作出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处理。

二、某物业服务企业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擅自处置公共收益

(一)基本案情

经排查发现,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2019年3月至2025年12月服务期间共收取公共收益15400元,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5680元公共收益用于支付小区南门门岗改造、增设小区公共区域桌椅等费用。违反了《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六章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

经开区房管所责令该物业服务企业将擅自挪用的5680元退还至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并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作出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处理。

三、某物业公司参与未备案的物业招投标活动

(一)基本案情

经排查发现,某物业服务企业2025年参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的物业企业选聘活动,该选聘活动事先未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未取得《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回执》,违反了《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点规定。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点规定,经开区房管所对相关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扣减信用分。

来源:欧潭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