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余江区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除隐患,切实保障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稳定,现将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全区民政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
二、举报范围
全区范围内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民政服务机构。
(一)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民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儿童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标准进行判定。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消防安全,包括违规用气用电用火、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逃生通道封闭等;
2.食品安全,包括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储藏超期、食品留样不规范等;
3.住房安全,包括使用危房、墙体开裂、天花板脱离、门窗掉落等;
4.燃气电器安全,包括使用瓶装液化气、违规使用天然气和沼气、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违规充电等;
5.特种设备安全,包括电梯、冷库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6.三防设施,包括门卫保安、值班人员不在岗,物防器材、技防设备缺失损毁等。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书面、当面等形式向区民政局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区民政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举报渠道
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反映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有关线索:
1.举报电话:余江区民政局0701-5881379
2.举报地址: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326办公室
3.举报邮箱:ytyjxmz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余江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鹰潭市余江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
来源:幸福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