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瑞金某QQ群组中有网民发表攻击革命先烈的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示范和传播。接举报后,瑞金网信、公安、教体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经查,相关QQ群组名为“瑞金某学校校友千人群”,群主刘某(瑞金籍,社会人士),不当言论发布者为群成员李某(青岛籍);李某于2026年8月14日晚在该QQ群组发布侮辱、诋毁革命先烈的不当言论,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属于违法违规信息;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刘某作为群主未落实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这一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8月31日,瑞金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瑞金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群主刘某进行约谈,并开展普法教育。经教育,刘某认识到错误,立即解散了该QQ群组。同时,青岛籍网民李某违法违规行为已逐级向青岛公安移交查办。
网信、公安部门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皆有边界。网民创建互联网群组时,不要使用“XX学校交流群”“XX学校表白墙”等相关名称作为群组名称,该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同时群组创建后要履行群主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网信部门倡议
请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举报,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网信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