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都市现场》报道了南昌市青山湖区萧坊悦府北区3栋出现的乱象:不少业主私自把住宅改造成群租房,还擅自将阳台改造卫生间。这样的违规改动,给小区埋下不小的安全隐患。
此前小区业主多次向辖区城管中队反映情况,当时仅有一户业主收到整改通知书。

8月26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杨俊告诉都市现场记者,节目播出之后,镇里第一时间利用无人机开展全域巡查摸排工作。经排查,该单元楼大约有15户业主私自对房屋室内空间进行分割改造,部分住户还将厨房、阳台改造成卫生间,杨俊认为该行为属于违规私改下水行为。

据杨俊介绍,今年6至7月,湖坊镇综合执法办就陆续接到该小区业主的投诉,执法人员也多次上门开展核查。但不少违规业主态度十分抵触。“有些业主极不配合,打电话联系,对方直接不接,上门也不开门。我们作为执法部门,不能强行破门入户开展调查,当时仅对一单元8楼的一户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不少小区业主反映,8月17日节目播出后,小区内部分正在施工的群租房项目暂时停工。但业主们依旧心存顾虑,担心整治风头过后,这类违规装修现象会卷土重来。不少业主也提出疑问:为何在8月26日之前,执法部门没有给全部违规住户下发整改通知?杨俊表示,执法办将尽快联合村里、物业,对这15户涉事住户开展现场执法。

杨俊介绍,现阶段无法实施强拆,因为法律没有授权。针对阳台私装下水这类行为,处罚主要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不少小区业主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偏轻,难以形成震慑效果,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加大整治力度,从根源上遏制此类违规改造行为。

杨俊表示,镇里已经把相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交由住建、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综合研判,后续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启动对应的执法程序。2020年10月南昌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南昌市房屋安全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擅自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由区(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 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