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江西省司法所工作办法》将于9月1日施行

靶向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江西省司法所工作办法》将于9月1日施行

新华网南昌8月29日电(谭茜予)为夯实基层法治根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9月1日起,《江西省司法所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8月28日,江西省司法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规的立法亮点、制度创新及落地举措。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靖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对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办法》被纳入2026年度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全程经过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审查修改等法定程序,系统总结并固化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以制度化手段破解基层治理顽疾。

据了解,长期以来,基层司法所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权责界定不清、基础保障薄弱、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制约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同时,新时代基层治理职能持续扩容,司法所新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责,亟需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规范履职边界、压实工作责任。

“《办法》将散落在各类法律、法规和文件中的司法所工作职责系统整合、归集起来,让大家知道司法所该‘干什么’。”江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刘志华介绍,《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协同、基层赋能三大立法原则,既严格对标上位法律法规,又衔接现有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体系,同时针对性打通基层治理“中梗阻”,有效回应群众对基层优质法治服务的新期待。

《办法》全文共二十四条,构建起权责清晰、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的基层司法工作体系,制度亮点突出,实操性强。新规明确司法所六大核心履职职能,全面覆盖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监管、基层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同时创新增设涉企法律服务内容,鼓励基层司法所调处涉企纠纷、服务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