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赣州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大江新闻江西政读获悉,赣州通过一批人事事项,具体如下: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31日决定任命:

万海峰同志为赣州市公安局局长;

刘章宏同志为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叶新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朱钦军同志的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31日任命吴剑辉、胡广同志为赣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31日任命宋尚华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批准免去:

葛振瑞同志的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孔小毛同志的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曹胜民同志的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段文冬同志的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鹏同志的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金红同志的龙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萍同志的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萌芽同志的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高金旺同志的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伟民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泉花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魏海涛同志的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26年8月31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吴剑辉同志代理赣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6年8月31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宋尚华同志代理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26年8月31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彭海宝同志辞去赣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8月31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立斌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